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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8年工作计划

  一、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贯彻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区财政体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奋力向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迈进提供坚强保障。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要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牢固树立“大财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更加自觉地站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对标全球最高标准,更加自觉地从城市发展全局分析问题、研究制定财政政策,推进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统筹。二是抓住关键。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聚焦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厘清政府与市场、市与区、财政部门与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该由财政保障的要继续加大支出强度,该调整保障方式的要优化投入机制,不该由财政保障的要坚决退出,更加合理配置有限的财政资源。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一方面,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主动谋划、扎实推进,勇于啃硬骨头、打硬仗,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将预算管理工作作为重大事项,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更高质量地落实《预算法》及相关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四是讲求绩效。财政资金是政府履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载体和支撑,资金支出快不快、好不好,是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效果的直接反映。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注重成本效益分析,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建立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与事前预算安排及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第一,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2018年预算足额安排资金,确保按时还本付息;落实财政部要求,按期完成我市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债务的置换处置工作;科学测算中长期刚性支出规模,做好中长期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确保财政中长期收支平衡;更加注重财政资金存放的安全性,积极稳妥地提高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收益。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对口扶持资金,全力保障援疆援藏、广西百色、河池扶贫协作以及河源、汕尾帮扶工作,支持对口帮扶河源、汕尾两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推动对口帮扶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力度,强力推进水、大气环境治理攻坚,加快开展治水提质行动,进一步加大大气环境治理投入力度。

  第二,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收入组织。关于财政收入工作。2018年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年份,做好财政收入工作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确定全年收入预算增长8.5%以上。近年来中央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受到重大影响,实现这一目标存在难度,但深圳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这也是“跳一跳、够得着”的目标,对此我们要充满信心,更要努力确保实现。市政府已经建立财税库联席会议机制,每月抓好收入组织、分析和预判工作,并及时向市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区里也要进一步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形成市区合力,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目前各区预算已经陆续报人大审议,初步了解区级收入预算总体增长6%左右,其中有7个区没有达到全市增长预期。对此各区要高度重视,将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进一步协调税务部门,加快税收和非税收入缴库。尤其是上年一季度收入基数较高,今年一开年就要全力以赴抓收入,早谋划、早见效,争取实现财政收入开门红。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把政府性债务作为统筹财力平衡、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财政部对我市新增发债额度的支持,会同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再选取一批合适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健全工作机制,提请市政府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及时有效解决债务管理和债券发行中遇到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对债券项目和资金进行全流程监督,防范债务风险。

  第三,加大力度支持营造全国乃至全球一流的营商环境。继续落实减税降费系列举措,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调研,积极争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融资成本,研究设立融资担保基金,统筹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债增信力度;继续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用好用活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公司代偿实际损失补偿、技改项目财政无息转贷款风险补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各项风险补偿政策,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改革产业资金使用方式,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要求,推动产业资金使用方式改革;落实支持实体经济财政政策,实施技改倍增计划,进一步提高财政产业资金的靶向性、资金透明度和整体绩效,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环境。全力保障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方便企业及时获取政务信息,降低交易成本,稳定经营预期。

  第四,大力支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全面统筹财政政策、资金、资源,着力将财力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体制优势、环境优势,推动深圳提升基础研发能力、源头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使创新成为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在深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重大工程项目,完善“分类投入,针对扶持”的多层次创新投入方式,健全创新主体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平台,促进提升研发项目支持强度,推动科技金融全过程覆盖,有效分担企业在创新中的风险和成本。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对企业研发活动的多元投入机制,从“无偿向有偿”、“事前向事后”转变,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贷款贴息等间接投入方式,充分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支持实行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舍得投入、善于投入,营造有利于全球尖端人才安居乐业的软硬环境,精准发力,吸引海内外精英集聚深圳,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支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制度,加大对专利、商标申请等重点领域资助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

  第五,突出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补短板与提质量并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经济、人口变化趋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加快补齐短板。推动更高标准谋划建设与深圳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事业平衡协调发展。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保障加大基础教育公办优质教育学位资金需求,落实普及高中教育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继续加大高校投入,支持市属高校争创“双一流”,促使我市高校由“量变”向“质变”提升,推动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各区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健康深圳战略,按照“建设靠政府,运行靠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成果,科学调整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核定机制,引导医院主动加强研究、提高诊疗水平,与社康中心形成合理分工、错位发展的格局,促进分级诊疗措施推进实施。加大人才安居建设力度,加大投入,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高地。持续推进绿色发展,落实2018年生态文明考核任务,做好水体、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推动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进一步扩大范围,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

  第六,以强化预算编制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编早编细编实年度预算,要认真总结2018年预算编制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切实向预算单位传导压力和责任,2019年预算编制时间再提前一个月;继续深化以项目库为重点的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探索建立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督促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预算刚性,完善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各区各部门绩效考核范畴;推动改进基建、产业类资金管理组织体制,切实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实施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中期调整,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体制。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体制调整平稳落地实施。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按照改革后的政府收支经济分类科目组织好2018年预算执行。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转换工作,保障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在我市各单位顺利实施。

  第七,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完善绩效评价顶层设计,加强市区联动,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资金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在绩效评价中的职责。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修订深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以绩效目标为基础,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报告的审核,多层次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闭环管理,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开展对各区和市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将全市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

  第八,加强财政监督,深化内控建设。统筹推进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两个内控”建设,紧密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开展内控执行专项检查,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评估,客观反映内控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健全机制。继续推动区级财政部门内控建设有序开展,针对各区财政部门内控建设不均衡问题,加强各区内控建设的考核和通报,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带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内控建设工作。坚定不移、稳中求进、重点突破,推动有效加强核心业务及核心权力的风险管控与监督制衡,着力构建覆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全流程的长效内控机制,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保护干部队伍。

  第九,下大力气研究构建深圳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在国家地方税体系框架下有深圳特色的地方税体系,继续跟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方案进展情况,积极反映我市各项诉求,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适用税额调整,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工作,配合开展房地产税等税法立法调研;加强税政调查研究,结合地方实际用好用活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研究建立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统筹管理的“大资产”格局,把资金优势转化为未来发展的资产和资本优势,促进提高国企营利能力和经营水平、完善国企治理结构的同时,使国企利润逐步成为公共财政收入的有力补充。密切关注国家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年度报告制度有关工作部署,按要求抓好落实。

  第十,建设“智慧财政”,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市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智慧财政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快智慧财政立项工作,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尽快推动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环节。既要抓紧新系统的开发应用,也要做好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子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深化内控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财政内部管理水平。总的考虑,就是向科技创新要战斗力、生产力,通过应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推进建设新一代财政集中化一体化业务系统与财政数据中心,提高财政信息链路的效能与稳定,通过对跨部门、跨层级的财政收支活动相关数据的共享和分析,对预算收支预测、国库现金管理、项目精细化管理、产业发展扶持、政府绩效考评等提供有效支持,解放人手、提高效率。

  要加强市区联动,市、区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通过联席会议、调查研究、政策沟通、培训学习、信息数据共享等方式,加强沟通,互相协作,建立市区高效互动机制,齐心协力推进财政事业迈上新水平、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