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上线以来我区集体资产交易状况,确保符合标准的项目“不重不漏,应上尽上”,最大限度保障集体资产通过综合监管系统实现保值增值,2017年12月15日,区财政局在公司自查自报、街道办全面审查基础上,依托系统进行抽查核对,并组织各街道办集体资产管理办负责同志及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召开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交易检查情况通报会,进一步核查涉嫌违规操作“应上未上”的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交易项目情况。
会上,针对检查出的涉嫌违规操作不上平台交易的45个项目,区财政局先是听取了各股份合作公司对于不上平台交易项目的情况说明,待街道办作补充说明后,区财政局根据公司和街道的情况说明,分门别类对其后续处置情况作了梳理,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股份合作公司要从思想上认可接纳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意义,主动推进符合标准的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二是转变角度,各街道办要从监管角度转向服务角度,更多地以股份合作公司进平台交易的指引者和服务提供者角色,建设性地引导股份合作公司符合标准的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三是专人专责,针对股份合作公司进平台交易事项相关事宜,各街道及各股份合作公司要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吃透政策、做好流程、走顺平台;四是直面问题,针对此次暴露出问题的集体资产交易项目,区财政局将引入法律顾问,会同街道办拟从法律层面对具体项目情况一一进行核实,务必做到“不重不漏,应上尽上”;五是令行禁止,督促辖区股份合作公司严格遵照《关于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 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规范运行的意见》及其"1+8"相关配套制度文件规定,主动将符合标准的项目纳入平台进行交易,纵深推进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稳健运行,对符合上平台条件却存在拆包、私下交易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龙华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深龙华纪工委[2016]30号)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