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财政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8-15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内容纠错]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提升企业竞争力,切实为企业减负,市财政委经过充分研究,于2016年底在国内率先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此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我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采购合同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金融机构以自身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低利率资金支持。其主要特点有五个方面:一是降成本成效明显,金融机构给予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企业的平均贷款利率约6%,比商业银行正常给予企业的放贷利率节约至少4个百分点(银行给企业的放贷利率一般在10%以上),即贷款利息成本下降40%以上;二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精准到位,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且无抵押,大部分银行免担保,办理程序便捷、高效;三是赋予创新型企业专属优惠,包括放宽融资审核条件和标准、融资额度较一般企业更高、融资利率更优惠等;四是助力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小微企业获得的订单融资贷款可创造新增社会投资,在服务于企业发展的同时,能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引导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多方共赢;五是联合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订单融资改革有效整合我市服务企业的若干政策,涉及市区两级政府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创新企业扶持、信用再担保等政策,配套资金规模达40亿元以上,充分发挥各项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和综合配套效益。
截止2017年6月30日,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签约金额和意向金额合计达到4.3亿元,其中,已签约放贷金额2.8亿元,意向放贷金额1.5亿元,扶持企业60多家, 98%以上为本地中小微企业,90%以上的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下。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等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放贷金额已超过8000万元,重点扶持创新型企业。
下一步,市财政委将力抓四方面重点工作,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一是利用互联网+,在“智慧财政”系统平台中开设订单融资业务模块,实现订单融资全流程电子化;二是加大政策推广力度,通过中标通知书“温馨提示”、微信网站报纸多渠道政策推广、市区形成合力、金融机构重点宣传等,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市区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信息进行共享,包括采购项目中标情况、供应商诚信记录、合同备案及公示等,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集中展示,便于查询;四是适当引入激励机制,对扶持创新型企业成效突出、订单融资业务开展较好的金融机构,我委出台激励政策,激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