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12-07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内容纠错]
深财监〔2017〕30号
各区财政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现就加快推进区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
2014年以来,财政部针对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部署。2014年11月,财政部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实施内部控制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和实施内部控制工作;2015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建立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17年10月,刘伟副部长在全国财政系统内控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化财政内控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管理的重要保障,是优化财政管理体系的内生需求,同时要求各地要不断推进财政系统内控建设向纵深发展。因此,各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财政部关于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扎实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二、加快推进区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一)加快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工作。各区财政部门可参考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内部控制工作开展较好的市县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各区财政部门的实际情况,抓紧构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一是要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区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二是要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和各科室(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的制定。同时,要加快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内部控制的执行,提高管理成效。
(二)认真做好内部控制建设有关情况的报送工作。一是各区财政部门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构成情况、目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以及2018年内部控制工作计划报送市财政委(内控办);二是各区财政部门要将各阶段内控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市财政委(内控办);三是为便于联系,请各区财政部门指定一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联系人,并按附件格式将填写好的表格于2017年12月15日前传真至市财政委(内控办)。
(三)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考核和通报。请各区财政部门按要求认真开展好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市财政委将定期对各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联系人:刘韬光,电话:83938987,传真:83938862。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联系人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