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于2016年批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首次将免费义务教育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市在校学生;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提高我市公办中小学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我市实施以上政策后,2017年将增加教育投入约12.6亿元。
2017年,我市实施市本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运行拨款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市本级公办中职学校生均运行拨款标准,每生每年比此前的经费保障水平提高了30%。2017年,我市修订了《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分别提高了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民办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