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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信息委、市文体旅游局,各区财政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7〕25号)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总体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更好地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重点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宣传文化部门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并继续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参股基金等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重大项目部分

  (一)主要目标。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要求,由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牵头负责项目遴选工作,促进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衔接。调整资金投入结构,降低直接补助比例,提高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事后奖补比例,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

  (二)主要内容及牵头部门。

  1.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由中宣部牵头负责。

  2.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3.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4.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5.推动影视产业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其中重点影视项目由中宣部负责。

  6.推动广电网络资源整合和智能化建设,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7.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8.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其中报刊台网媒体建设由中宣部负责。

  9.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由商务部牵头负责。

  10.支持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负责。

  对于符合上述支持重点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宣传文化体育部门多头申报。

  2.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3.申报文件应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重大项目类别、申请金额、项目简介等内容。具体项目申报资料和程序,按照牵头宣传文化体育部门要求报送。

  4.向中央牵头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负责牵头的宣传文化体育部门承担重大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拟申请企业直接向上述部门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2.负责牵头的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3.在拟支持项目名单中,承担单位为我市企业(单位)的,由我委汇总后向财政部申报。

  三、市场化配置资源部分

  (一)主要目标。

  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有关要求,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遴选一批中央、地方和市场的优秀文化产业基金,支持重点省级国有文投集团加大债权投资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基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制或公司制。

  (2)基金类别是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为文化产业各细分或相关领域。

  (3)基金管理公司运作规范,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完善。

  (4)往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参股基金,原则上不得以同一投资期基金重复申报。

  2.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省级文投集团,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开展文化资产融资业务的相关资质,在文化企业融资租赁、文化无形资产评估等方面经验丰富,以往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业绩较好。

  (2)集团及相关承办单位根据财政扶持资金规模,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配套。

  (三)申报程序。

  我市文化产业基金及文投集团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向我委申报,请各部门即着手开展申报及初审工作。相关申请文件及资料清单见附件。向我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

  特此通知。

 

  附件:1.参股基金企业所需资料清单

  2.省级文投集团所需资料清单

  3.重大项目负责部门联络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相关附件:附件1.参股基金企业所需资料清单.docx
相关附件:附件2.省级文投集团所需资料清单.docx
相关附件:附件3.重大项目负责部门联络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