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监[201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17]5号)要求,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决定联合南山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光明新区财政部门开展对孔雀计划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及所扶持企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内容是企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关注各企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同时还将重点关注孔雀计划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单位)对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以各企业(单位)2016年度的会计信息为主,必要时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二、检查名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负责检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南科燃料电池有限公司、深圳扑浪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摩方科技有限公司;
南山区财政局负责检查:深圳天珑无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唯酷光电有限公司;
龙岗区财政局负责检查:深圳市华科创智技术有限公司、中科嘉和健宁(深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龙华区财政局负责检查:深圳市沃尔曼精密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光明新区财政和发展局负责检查:深圳市绚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科飞测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