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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专员办:联合开展培训 助推中央驻深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

     3月21日上午,深圳专员办与深圳市财政委联合开展中央驻深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处置业务培训,推进中央驻深垂直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驻深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

  全面推行公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车辆处置工作作为公车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事关公车改革成败。为做好这项工作,深圳专员办与深圳市财政委联合开展中央驻深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处置业务培训,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14家中央驻深单位分管领导、经办处室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班上,深圳专员办党组副书记、巡视员陈怡芳对中央驻深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公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责任,做好公车改革车辆处置的组织协调;三是合理付费,按照规定将车辆处置净收入上缴中央财政;四是加快进度,尽快完成三级及以下行政单位公车改革任务;五是总结报告,将公车改革结果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政府资产与非税收入管理处李黎洪副处长认真讲解了中央驻深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处置具体要求、拟拍卖车辆移交流程、拍卖流程、相关费用及其他相关内容,并就中央驻深单位提出的有关车辆处置具体问题,现场进行了耐心细致答疑。

  深圳专员办与深圳市财政委以培训为契机,在详细讲解车辆处置操作流程的同时,加强与中央驻深单位的沟通,解决公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认真听取各有关单位对公车改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做到以周到细致的服务促管理。参训人员对深圳专员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寓服务于监管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将积极做好公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